把這些殺人犯凌遲泄恨,就可以預防事件發生?從去年到今年,台灣社會接連發生 3 起令人遺憾的無差別殺人事件,不僅引起社會恐慌,這樣的發生頻率,很難說多久之後還會有類似事件發生。可是問題來了,整個台灣社會不管是臉書,報紙,政論節目,到政黨… 等,全都在瘋狂地討論死刑與廢死,言下之意,就是如果嚴刑峻法,亂世用重典,就可以嚇阻相似事件的發生。
圖片出處:Criminal Minds
真的是這樣嗎?
根據廢除死刑是否會使殺人案增加文章中所呈現出來的數據,死刑的存在與執行跟各地區的殺人律沒有多少的正相關,換句話說,就算我們把這些殺人犯全都判以死刑,也完全沒有辦法預防或是阻止類似案件的發生。
這麼說來,討論死刑的重點就只剩下一個:我們要如何凌遲殺人者,替受害者報仇!
這是我們該討論的問題嗎?
如果是受害者家屬,有這樣的情緒反應當然再自然也不過了。
於是我們把殺人者抓出來在忠孝東路遊街示眾後,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上當街斬首,符合家屬與社會的期待。死刑執行以後,我們轉身回家,關起房門,坐在沙發上喝上一口茶,不公不義的憤怒終於得到伸張,自己的心也就慢慢地安定了下來,今夜,應該會有個好眠了。
等等!!
砍了一個殺人犯,少了一個殺人犯,就天下無賊了嗎?
不是這樣吧!從去年以來,這種無差別的殺人事件就發生了 3 起,難道每次我們都要以討論死刑,執行死刑的方式終結憤怒,然後就皆大歡喜了嗎?
更好的問題是?
身為一個智商 100 左右,資質極其平庸的正常知識份子,我認為死刑的存廢在這裡根本不重要,整個社會的精英應該討論的是下面的個問題:
我們要如何阻止類似案件發生?
這問題很難答,因為它非常廣:
1. 類似案件的殺人者為什麼會做這些事情?還是跟 chenglap 說的一樣,這只是一種對注意力的渴望?
2. 行為經濟學與犯罪心理學有沒有辦法解釋這些本土殺人者所使用的工具,鎖定的對象,以及犯罪的方式?
3. 如果把家庭狀況,教養過程,學校從小到大的成績,老師評語,聯絡簿記錄,社交狀況全部整理好,我們有沒有辦法用資料科學來找出殺人與成長經歷中間的關聯性?
4. 如果下次連續殺人犯選擇躲在暗處,繼續犯案,不再當現行犯被逮,我們警政署有沒有本土的 BAU(FBI 有 behavior analysis unit,行為分析組)可以預測犯人的行為,進而早一步將犯人繩之以法嗎?
5. 到底是怎麼樣的社會結構與壓力創造出這樣的殺人者,知道問題後,我們有辦法釜底抽薪嗎?
6. 在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之前,有沒有什麼更好的自保方法呢?
7. 日本,挪威,美國都有做過類似的研究,他們的經驗與研究方法,成果,有哪些是可以借鏡的?
… 等等
這些問題全都比死刑與否重要,因為他們的答案攸關我們如何有效地鞏固我們未來的安全,而不是側重在報仇情緒的自然宣泄。
過度簡化的是非題,是很危險的!
那麼是為什麼臉書,報紙,政論節目,到政黨都鮮少討論到這些問題呢?而都只是煽動民眾的報仇情緒(割喉案媒體報導多煽動?),繼續騙關注呢?
因為這是最偷懶卻是最有效行銷自己的做法,但是這同時也是最自己,對觀眾,對台灣最不負責任的做法!
在工作的時候,老闆通常會丟給你一個申論題,你回答時,應該把這個申論題簡化成簡答題,再簡化成選擇題,再簡化成是非題,因為化繁為簡是你的工作,你要把你的理論轉成摘要,把摘要轉成選擇,把選擇轉化成行動。
但是你不能不知道原來那身為申論題時的理論。
在思考問題的時候,如果一開始上頭塞下來的題目就是是非題(死刑與否),你必須要知道,這表示他們要你跳過理論,摘要,選擇,而直接聽從它們的行動,任何一個受過教育的人都要知道,這樣的題目是異常危險的,因為他們不要你思考,他們只要你的行動。
尤其是是政黨,你更沒有資格問這種過度簡化的問題,因為你是人民託付的對象!任何把人民當白癡的行為都只會讓有正常智商的人更火而已。
接下來,情緒過後,冷靜下來的你,會想要問什麼問題呢?
大概就跟古羅馬人去競技場看罪犯跟奴隸和獅子搏鬥一樣的心態,看到最後人被獅子咬死,只會說一聲「千萬不要犯罪/當奴隸,不然下場就是醬!」然後就拍拍屁股走人,回家繼續吃飯睡覺。大部分的人認為既然殺人兇手被處死了,我就可以繼續我的生活,不用擔心東擔心西,講難聽一點就是事不關己。至於未來出現的隨機殺人犯,真的一點也不在乎,反正有死刑當藉口擋著。
說穿了就只是發洩情緒,對於未來絕對會再發生的悲劇,裝做不知道也不在乎。我同意受害者家屬肯定會有發洩情緒的行為語言,情有可原,但是被害者親屬需要的是協助,而不是把他們的情緒奉為圭臬,要不然就廢掉法律,叫被害人家屬來審判就好啦,法治社會這種事太傷智商了,犯罪防治也太花錢了,不如等到殺人了再來殺掉兇手。
我在情感上絕對是同理被害者的,但是事情還是要理性探討,尤其是罪與罰之間。
我想著就是中國人的通病吧!當我們發現因果關係的因很複雜且具有不確定性時,多數人就選擇忽視它,因為這個因只會在特定人會情況下產生,而這太難預防了!因為會有拿人權當武器說…。誰知會說什麼,自己想吧!
因為預算與經費的關係所以很看到成效,因為這成效很多都是看不見或要十年以上才可見的,和教育差不多。但教育是用在多數人身體所以大家有感,特別是家長。但犯罪防治真的很難,特別是僅有犯罪意圖還沒實在犯罪時。但犯罪後又再怪政府的不作為,為何不說立委或議員對成效不顯的預算給的這麼小氣,出事又說那錢不做事或成效差然後再砍一次預算。然後再出事再砍一次,最後就是沒錢做事只能領薪水再來就因為組織調整不見了!
這要怪誰呢?還不是怪自己!因為立委、議員這些所謂的民意代表還不是我們選出來的,但是我們只看到我們看得到的,看不到的我們不知道,所以立委議員也就做我們看得到的事做,因為這樣下去才有機會連任。
不能同意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