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將至,政府也有許多新的政策即將上路,其中最多人有感的應該就是稍早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自己的臉薯粉絲專頁發布的租屋新制:「押金不得超過二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以及「電費不得超過台電夏季電價」吧?更提醒違反者最高可以罰到新台幣 30 萬元,就是要讓在為生活打拼的租屋朋友們,帶來更安心的居住環境以及保障!
租屋新制 6 月上路,電費計算自己來!
這次租屋新制在大家最容易遇到的租屋陷阱 – 押金、遷戶籍與電費上都有著讓租屋族相當有感的改變。押金最高不能超過 2 個月的租金總額與戶籍遷入這兩項應該沒有什麼問題,房東朋友也不用擔心租約結束後,房客搬走卻不肯把戶籍遷走,只要房東帶著租約、房屋和戶籍的相關證明,就能到戶政事務所櫃檯申請將房客戶籍遷出。若是有租約正在進行中的朋友,也能跟房東溝通進行租約內容的修訂。而這三項中大家最關心的電費部分又是怎麼計算的呢?
根據提供完整租屋服務的崔媽媽基金會所提供的資料,我們可以了解分租套房和分租雅房因為在同一個門牌裡有很多房間的關係,房東通常會另設分表,採「每度多少錢」的方式來計費。但如果承租的是住家或是獨立套房(一個門牌就是一層獨立單位),房東就該用「台電帳單自行繳費」的方式。
而崔媽媽也提醒大家遇到分租套房、分租雅房的各自電表情況,台電會使用總用電量 x(公共用電量 + 每個房間分表的用電量)方式計算。
如果看不懂這張圖沒關係,台電也提供了線上電費試算讓大家試算,這樣就能先稍微對自己的實際使用電費稍微有點底了唷。